:::
公告 陳佳宏 - 總務處 | 2022-07-27 | 點閱數: 269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第四十三條,並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修正案業經本府勞工局以 111年7 月 13 日南市勞安字第 1110908878 號函核備在案。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第四十三條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乙份。

:::

English_website

登革熱防治

防治專區

課程計畫

LOGO

職業試探中心

LOGO

行政業務-快速連結

[ more... ]

進修研習-快速連結

[ more... ]

學校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