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 台江流域學習獎
遴選辦法
一、活動宗旨:表揚積極公民,獎勵台江地區高國中小學應屆畢業生,在台江流域學習、本土教育、河川守護、流域綜合治理等人文創新、社會實踐行動,表現傑出學生。
二、合辦單位:海尾朝皇宮、台南社大台江分校、台南市水利局、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三、遴選方法:由學校推薦應屆畢業生一至二名,就該生在台江流域學習、台江本土教育、河川守護行動、流域綜合治理等領域,進行流域學習、公共參與、研究發表、倡議宣講、流域社團經營等具體優良事蹟,書寫三到五百字推荐函,以及製作一份十張具體事蹟簡報檔(PPT)。
三、給獎方式:由主辦單位授予《台江流域學習獎》證書獎牌乙禎、獎勵品乙份,在該校畢業典禮中頒發,公開表揚,以茲鼓勵。
四、遴選期程:
1.收件截止日:4月29日(星期一)下午5時收件,請附以下資料─推薦表電子檔、學習心得、十頁具體事蹟簡報檔,超過時間則不受理。
2.審查期間: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10日(星期五),審查推薦學生是否符合獲獎資格,並於5月13日(星期一)回覆學校。
五、本辦法未盡事宜,另行修改公布。
聯繫人:台江分校 林小姐│洽詢電話: 06-2472150 / 2561020│E-MAIL :crecy62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