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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珮淇 - 教務處 | 2019-12-17 | 點閱數: 253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類別如下:
(一)美術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新市國中、麻豆國中、南新國中、永康國中、民德國中。
2、國小設班學校:鹽水區月津國小、北區立人國小、永康區永康國小、新市區新市國小、麻豆區麻豆國小、新營區新進國小。
(二)音樂藝術才能班國小設班學校:新營區新民國小、中西區永福國小、東區崇學國小(國樂班)。
(三)舞蹈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永仁高中(國中部)、中山國中。
2、國小設班學校:永康區復興國小、中西區進學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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