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14 年 8 月 19 日 114 年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專案檢討會議第 1 次會議紀錄辦理。
二、為協助各校完整記錄學生自我傷害情形,並作為後續輔導處遇作為及網絡單位資源連結之依據,提供本市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紀錄表(範本)(如附件),請各校依實際情形妥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