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近年持續增修國安法令及擴張司法管轄範圍,又於去(113)年 6 月 21 日發布「懲獨 22 條」,並設置懲獨舉報信箱,加劇國人赴陸人身安全之不確定性。公務員不論因公或因私赴陸均屬兩岸交流體系的一環,考量渠等相較於一般民眾,承擔維護國家體制安全、接觸國家機密事項及保障國人基本權利等責任,為陸方滲透竊密之重要對象,赴陸遭留置盤查之安全風險較高,請協助提高相關人員赴陸風險意識及瞭解中國大陸強化管控情形,以利赴陸前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程度,減少赴陸可能意外及風險。強化人員赴陸風險意識之宣導,並於赴陸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必要資訊,以保障赴陸後之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