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本處與周緣地區中小學之合作夥伴關係,並增進在地學生對國家公園的認識,辦理旨揭計畫,由本處支應遊覽車車資,邀請學校師生至本處進行戶外學習,透過課程體驗建立與國家公園之情感,培養保育意識與行動。
二、計畫實施範圍及對象為本處種子學校、臺南市安南區、七股區、安平區、將軍區、北區之高中職、國中、小學等共計 51 所,以及教育部核定臺南市偏鄉、特偏、非山非市之中小學校,提供本市偏鄉弱勢學校走入台江國家公園之機會,認識相關保育之理念。
三、戶外計畫實施之學校可申請 1 場次戶外教學,遊覽車車資由本處支應,半日型及全日型課程受理預約總場次上限分別各為 9 場次。受理預約課程之型式(半日型、全日型)及日期,以學校來電預約之順序進行安排。
四、本案辦理戶外教學日期為 114 年 3 月 10 日至 11 月 28 日,請於 2 月 10 日至 9 月 26 日前完成課程預約手續,預約電話:06-2842600 分機 1509 、 1514 、 1515 、 1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