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德
-
輔導室
|
2025-01-07
|
點閱數:
33
原計畫修正事項如下:
(一)第 2 頁「參、辦理單位」之協辦單位。
協辦單位:臺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臺南市立新東國民中學、臺南市立佳里國民中學、 臺南市立新市國民中學、臺南市崇明國民中學、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臺南市立 金城國民中學、臺南市立沙崙國民中學、臺南市立南新國民中學
(二)第 5 頁「捌、安置與輔導方式」之報到方案承辦學校。
英語文方案承辦學校(新東國中、佳里國中、新市國中、永康國中、崇明國中、大成國中、金城國中、沙崙國中、南新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