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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馮敏惠 - 教務處 | 2024-08-21 | 點閱數: 61

說明:助學金分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教學設備,如有剩餘費用可使用於營養午餐、學用品、制服費、學校課輔費、學校舉辦的校外教學等,不得保留於其他學期使用或轉往其他方式結餘,相關補助事宜,本會將進行個案訪視及抽查助學金使用明細表的帳務,協請各縣市教育局及學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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