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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曹恆馨 - 教務處 | 2024-04-05 | 點閱數: 2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2 月 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5400139H號函核定本校適用 113 學年度入學新生之自然科學實驗班計畫辦理。

 

二、 113 學年度南光高中自然科學實驗班招生對象與管道說明:

(一)招生對象:本 113 學年度入學高一新生,參採學生參與實驗班之意願並經家長同意,招收人數 45 人。

(二)甄選方式:分「逕行錄取」、「甄選」兩種方式。若經「逕行錄取」錄取後仍有名額,則依「甄選」比序項目依序錄取,「甄選」招收名額為 45 人扣除「逕行錄取」錄取人數後之數額,說明如下:

1、「逕行錄取」-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得檢附相關證明,不須經甄選程序,依(1)(2)順序錄取。

(1)獲選進入「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國家代表隊決選研習營有書面證明者。

(2)國中教育會考數學、自然成績均達 A (含)以上者,以國中教育會考自然成績(依序 A++、 A+、 A )順序錄取,若自然同分超額再依數學順序錄取。錄取人數由實驗委員會決議,得不足額錄取。

2、「甄選」-符合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科成績達 B++(含)以上者、國中階段曾參加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或認可之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縣市及數理學科能力競賽獲獎者或畢業於國中數理資優班或跳級之學生,依「學習成就」加上「特色加分」總成績依序錄取,若總成績同分則依比序項目依序錄取,錄取人數由實驗委員會決議,得不足額錄取。

(1)學習成就: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換算積分, A++( 10 分)、 A+( 8 分)、 A ( 6 分)、 B++( 4 分),自然科佔 50%、數學科佔 50%。

(2)特色加分:科學類、數學類或科技類國際性競賽、全國性競賽、地區性競賽、縣市級競賽,限為教育主管機關主辦或薦派項目之個人賽項目,上限 10 分。

(3)比序項目順序,皆以應屆畢業生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為準。

甲、國中教育會考數學成績。

乙、國中教育會考自然成績。

丙、國中教育會考五科總積分(以臺南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對照)。

 

三、旨揭招生管道之重要日程、相關規定及最新消息,請考生屆時詳閱本校 113 學年度自然科學實驗班招生簡章或本校首頁「新生專區」查詢。

 

四、如有詢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蘇偉莨組長( 06 ) 633-5408 分機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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