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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亭吟 - 教務處 | 2019-07-08 | 點閱數: 330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為業務需要,台南市教育局學輔校安科徵求所屬學校(園)教師有興趣、意願及熱忱辦理學務輔導工作者,加入本團隊。

 

三、應徵資格:

 

(一)台南市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三年以上。

 

(三)近三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

 

四、調用時間:調用教師以公假方式支援本局業務,調用教師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配合學年度每次以一年為限,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調用期間連續不得超五年。

 

五、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民治市政中心或永華市政中心, 1 名。

 

六、工作項目:學輔校安科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簡歷及附件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於 108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掃描成 PDF 檔,逕以電子檔寄至 ws700503@gmail.com 收,本局將個別通知。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有興趣者請告知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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