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 18 歲,定於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茲本部業完成「民法成年指南」電子書置於本部「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宣導資源項下(網址:https://topics.moj.gov.tw/33020/33021/33027/37296/Lpsimplelist),本部並印製旨揭海報(含海報電子檔,分送份數如附表所示),惠請貴府依「民法成年指南」訊息推廣之核心族群、最佳宣導場所等多元效益酌予評估,將海報轉發所屬(例如戶政機關、與青少年有關之福利服務、發展或活動中心、文化或展演中心、運動中心等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