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
總務處
|
2022-12-31
|
點閱數:
682
主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之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於中華民國 111年12 月 23 日以工程企字第 1110100798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1年12 月 23 日府秘採字第 1111669241 號函辦理。
二、公告金額修正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修正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