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1 年 10 月 1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4848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本案採線上填報方式,請學校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一)止,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線上填報及上傳核章後計畫書,逾期不候。
三、本次開放申請之子計劃分述如下,請貴校妥為轉知相關承辦處室:
(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1、申請網址:「跨國銜轉學生教育資訊網」(https://tkids.nknu.edu.tw/)。
2、請欲申請之學校務先召開華語文習得規劃會議後再行申請經費。
3、學校申請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專案應於開班計畫期程前提早申請,如課程已執行完畢才申請者,國教署將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不予補助。
(二)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三)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編印、購置及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五)實施諮詢輔導方案:
1、諮詢服務。
2、小團體活動。
(六)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四、檢附學校操作手冊各 1 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