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本府訂定「臺南市政府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設置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年12 月 27 日府水綜字第 1101563587 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府來函及相關資料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