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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亭吟 - 教務處 | 2019-05-23 | 點閱數: 379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1(10881日至109731日止)

四、工作項目:音樂性比賽、藝術團隊補助計畫等藝文教育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民治市政中心教育局社會教育科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於108530(星期四)1730前逕以電子檔(EXCEL檔及PDF)郵寄至edu1020419@gmail.com,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有興趣者請告訴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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