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府秘書處修正本府「採購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範本)」,併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訂「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範本」、「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須知範本」及「媒體服務採購投標須知範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年8 月 3 日府秘採字第 1100935654 號函辦理。
二、本府秘書處配合工程會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 14 條第 1 款之植栽工程養護期保證金之勾選項目,增訂本府「採購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範本)」第 79 點。
三、旨揭範本及其修正對照表電子檔公開於本府公務入口網\公務檔案區\招標文件及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