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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吟 - 教務處 | 2021-07-22 | 點閱數: 157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1(11081日至111731日止)

四、工作地點:本局課程發展科(永華市政中心)

五、工作項目:課程發展科相關業務。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於110727(星期二)1730分前逕以電子檔(EXCEL檔及PDF)郵寄至承辦人林煜峰efeng3641@tn.edu.tw,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七、檢附報名表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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