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品管要點)第五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年6 月 4 日府工採字第 1100714118 號函辦理。
二、因近期 COVID-19 疫情影響,品管人員訓練已暫緩辦理,致部分品管人員無法依品管要點第 5 點規定期限內完成回訓事宜,修正品管要點第 5 點第 2 項,增列「但特殊情形,工程會有另定者,不在此限。」作為品管人員回訓期限延長之依據。
三、有關修正品管要點第五點之相關資料已登載於工程會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pcc.gov.tw/,路徑:首頁>法令規章>
品質管理相關規定>行政規則、或 https://lawweb.pcc.gov.tw/NewsContent.aspx?id=10381 )。
四、檢附本府來文及相關文件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