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水情資訊及 110 年 2 月 23 日本府第四次抗旱會議結論辦理。
二、本市水情嚴峻,請學校務必配合落實下列節水措施:
1 、校園草地、花園及盆栽澆灌請學校改採回收水(如:飲水機排放回收水、餐廳洗菜水及空調冷凝水),不再以自來水進行澆灌;另請學校紀錄及追蹤回收水使用情形(包含:回收水來源、回收水使用量粗估及回收水使用用途),本局將於 110 年 3 月 12 日開設填報請學校回覆執行情形。
2 、因供水情形調整,請學校巡檢並留意抽水馬達轉動情形,並檢視校內水錶是否有異常出水量,或注意水費單是否異常增加,請立即查漏維修。
3 、因防疫衛生需求,安裝省水龍頭且最低出水量不得小於 0.5 公升,以免影響衛生及防疫用水。
4 、請學校持續落實節約用水宣導(可參閱附件使用),加強學校師生及社區民眾共同落實節水行動,以穩定枯水期供水。
三、檢附橙燈燈號文宣、本局節水宣導圖卡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