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調整及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總量管制類型學校及本市所屬實驗小學應依「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訂定各校新生入學作業規範及管制順位,並請依「總量管制類型學校新生入學作業規範(範例)」(附件 4 )、「實驗小學新生入學作業規範例)範(例件 5 )撰寫,於 109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府教育局核定。
三、為維護學校教學環境及保障學生就學品質,請總量管制類型學校加強宣導總量管制方式。
四、旨揭表件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頁/課程發展科/文件下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