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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丁郁恬 - 輔導室 | 2020-08-27 | 點閱數: 290

教育部 109年度「為愛料理-與家人的幸福時光圖文心得徵選活動」計畫

壹、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4條第 1項第 6 款。

貳、活動宗旨

   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高齡人口之關懷與重視,以及增進家庭親子關係,透過徵選活動邀請民眾向家中長輩、親人表達愛與感謝,同時宣傳祖父母節之感恩孝道意涵。

   不論平時是否有機會下廚,在這特別的日子,自己親自動手做一份料理,用這滿懷愛意的菜餚向親愛的長輩或家人道聲感謝,實際行動來表達愛與感謝!請發揮創意及想像力,結合營養與健康元素,為親愛的家人做一道別出心裁的佳餚,創造與家人的美好幸福時光!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二、承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肆、參賽對象:凡年滿 12歲之設籍臺灣、金門、澎湖及馬祖地區者皆可參加。

伍、報名時間

    109年 8月 23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起至 109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7 時截止

陸、實施方式及規範

   一、本活動採網路報名方式,進入本部 109年度「為愛料理-與家人的幸福時光圖文心得徵選活動」頁面(https://grandparentsdaylove.com.tw)進行投稿,每人限投稿一次,若重複投稿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二、以個人真實資料進行報名,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以線上方式上傳 3張數位照片,作品檔案分別為:食材照片、料理成品照片、與家人用餐之照片 (JPG檔,檔案大小 500K 以上, 5M 以內)。

 三、除投稿照片外,另附上 200字以內之心得感想,內容可含料理創作動機、料理過程、料理特殊意涵、與家人共餐時紀錄等。

四、參賽作品不可加上任何商業 logo、貼圖,並且禁止經過格放、加框、加色、修圖、合成、彩繪、疊片等後製加工行為。

五、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一律不列入評選。

柒、評選流程、標準及獎項

   一、評選流程

       (一)檢視相關參賽作品內容是否符合規定進行文件資格審查。

(二)由本部邀請具有食品營養、餐飲、家庭及高齡教育等領域專長之專業人士組成審查小組,依據評分標準進行初選,選出 50件作品進入決選。

       (三)由審查小組依評分標準,進行決選並選出優勝作品。

   二、評分標準:評選總分為 100分,評選項目及配分如下:

       (一)主題符合度:40%

(二)料理及營養健康度:30%

(三)整體創意度: 30%

   三、獎項:由審查委員就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優勝作品首獎 1名、貳獎 1名、参獎 1 名、佳作 5 名及入選 10 名,各獎項得「從缺」或於獎項總數不變情形下「調整名額」。

捌、活動時程

時間

工作項目

件數

109年 8月 23日(日)

至 109年 9月 14 日(一)截止

徵件期間

 

109年 9月 16日(三)前

資格審查

 

109年 9月 17日(四)

至 109年 9月 20 日(日)

初選

50

109年 9月20日(日)

決選會議

18

109年 10月 1日(四)

公布決選結果

 

109年 10月 15日(四)(暫定)

線上直播頒獎典禮及抽獎活動

3位及 10

 

 

 

 

 

 

 

 

 

 

玖、獎勵、頒獎及領獎事宜

  一、各獎項獲得之獎勵如下:

獎項及名額

獎勵品

首獎 1

5仟圓全聯禮券

貳獎 1

3仟圓全聯禮券

参獎 1

2仟圓全聯禮券

佳作 5

1仟圓全聯禮券

入選 10

5佰圓全聯禮券

二、頒獎及領獎:獲獎作品於 109年 10月 15 日前公布於本活動網站,針對獲首獎、貳獎及參獎之參賽者進行頒獎,將由承辦單位個別聯繫得獎者領獎事宜;獲獎者以電話通知,需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獎勵品領取。

拾、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須符合活動主題、作品規格,如上傳影像照片未能明顯辨識與主題內容之相關性,或有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主(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獲獎資格。
  • 每人限投稿一件,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本人拍攝,且為未經加其它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請勿一稿多投,如經檢舉有上開任一情形者,並經查證屬實,不列入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者,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獎勵品。
  • 獲首獎、貳獎及参獎之得獎者屆時將拍攝得獎專訪影片,同意無償授予主辦單位用於教育性質之利用推廣,主辦單位擁有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利,亦得以用任何形式推廣、保存、轉載、發行,不再另付酬勞、版稅及任何費用。
  • 為活動業務所需與推廣等目的,主辦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同意承辦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 為利未來進行活動成果推廣及宣傳,決審之作品均屬本部收藏所有,不予退件。
  • 主辦單位為文字流暢度等必要考量,於作品獲獎後保留酌以潤飾參賽作品文字內容之權利。

  七、主辦單位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及做出最終解釋裁決權、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八、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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