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各所屬業務之法規明細表 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 109年 8 月 20 日 164388 號公告辦理。
二、教育局所屬各項業務皆涉及不同之中央法規和地方法規,整理如附件資料,各校針對相關業務如有適用法規之疑義(問),可逕洽各單位之承辦人員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