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年7 月 8 日府秘採字第 1090832079 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府來函及相關附件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