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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亭吟 - 教務處 | 2020-06-02 | 點閱數: 165

主旨:有關本市辦理 109 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兼任輔導員甄
選活動,請協助公告並鼓勵教師報名甄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需,遴聘教學經驗豐富並具有
專業能力暨服務熱忱之教師加入輔導團,藉以服務教育同
儕,有效輔導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提昇教育品質。
三、甄選資格:
(一)臺南市現職合格教師,並擁有該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各款情事者。
(三)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國民中小學之教學工作
年資至 108 年 7 月 31 日止屆滿 5 年或以上者。
四、檢附「臺南市 109 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兼任輔導員甄選簡章」1 份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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