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4 月 3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80046221 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傳統藝術,提供學生體驗接觸傳統藝術機會,該基金會辦理此項校外教學優惠專案,引領學生進一步瞭解傳統藝術之美。 三、辦理期間:即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止。 四、檢附原函及專案內容(如附件),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吳靜怡小姐,電話: 03-9508859#3334 ;電子信箱:Aki_Wu@pxmart.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