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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怡瑾 - 人事室 | 2020-04-10 | 點閱數: 249
  1. 持多學制教師證於同一學校之不同學制間調動,仍係於同一學校服務,服務年資得併計。
  2. 學前教育與其他教育階段有所差異,爰學前教育階段之年資不得併計。
  3. 詳見教育局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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