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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亭吟 - 教務處 | 2020-05-26 | 點閱數: 184

主旨:有關教育部辦理「國中小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一案,請貴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5 月 2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90073770 號函
辦理。
二、為推動雙語教育政策,提升國中小在職教師具有雙語教學
能力,教育部規劃於本(109)年分北中南三區開設旨揭學分
班,課程共計 6 學分(分 3 階段暑假 3 學分、學期間 2 學分及寒
假 1 學分)。為審慎推動本學分班,以各縣市執行雙語課程
之學校具雙語教學經驗之教師,且符合下列招生對象資格
者為優先:
(一)第一順位:優先招收具備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
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學校在職專任教師,
修畢課程核發雙語教師證。
(二)第二順位:得招收具備 CEFR B1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

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 3 年內(112 年 8 月
31 日前)通過 B2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
寫),始得核發雙語教師證。
三、請貴校務必確實檢核並薦送符合上開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
教師參與,俾利教育部規劃開班之參據。請學校承辦人員
於 10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
統編號 12034 進行填報,逾期未填報者,視同無教師進修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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